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有效保护我县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现就我县城乡居民殡葬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死亡人员殡葬活动管理。所有城乡居民死亡(正常死亡)后禁止以丧葬活动为由赈酒,强制火化区只能将遗体在火葬场进行火化,参加送别仪式的以直系亲属为主(湖北返乡人员禁止参与),原则上不超过20人,在殡仪馆内不得进行大范围吊唁、告别仪式,暂停餐饮、住宿等活动,恢复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和传染病引起死亡的人员,由各乡镇(村、社区)农林场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其遗体按强制火化区的规定对待。
二、加强防护。工作人员及逝者家属一律佩戴口罩,没有佩戴口罩的不得进入殡葬服务场所。参加遗体运输、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的人员要按照安乡县殡葬事务中心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引导城乡居民文明治丧。
四、我县殡葬服务机构(安乡县殡葬事务中心)自2020年1月28日零时起,原则上只接受本县区域范围内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寄存业务,对所有遗体按照丧事从简原则,进馆办理丧事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安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来源:安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