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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元宵节期间开展各类聚集性节日活动的指令(第11号)

来源:安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李欢 2020-02-13 1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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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结合安乡实际,现就元宵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发布如下指令:

  1. 禁止开展聚集性节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元宵节期间,全县范围内禁止开展舞龙、舞狮、赏花灯、猜灯谜、送灯祭祖等各类聚集性节日活动。

  2. 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县融媒体中心及各类自媒体,对元宵期间禁止各类聚集性节日活动的指令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各乡镇、村、社区、小区要充分运用广播、小蜜蜂、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宣传,做到全覆盖、零死角。

  3. 加强交通管控。各乡镇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舞龙、舞狮等人员全面摸排到位,把指令传达到位,把人员管控到位;各检测岗、劝导点对舞龙、舞狮等人员要一律劝返,杜绝发生走村串户的现象。

  4. 加强门店管理。要严格执行县防控指挥部1号公告和10号指令,元宵节期间,各门店不得营业,不得以各种形式接请舞龙、舞狮,更不能出店经营和举办各类展销活动。

  5. 加强工作巡查。县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广体局等相关单位要迅速制定工作预案,部署力量到城区和乡镇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6. 加强自我防护。全县居民要正确看待、主动克服暂时的困难,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尽量不出门、少出门,自觉不参加聚集活动,用实际行动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安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来源:安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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