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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严厉查处隐瞒、谎报、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来源:安乡县公安局 编辑:李欢 2020-02-13 10: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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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对下列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1. 故意隐瞒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与重点疫情地区人员接触史、与确诊病例接触史或作虚假陈述,严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2. 明知已经感染或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隐瞒或作虚假陈述,严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3. 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或实施隔离医学观察拒不配合,蛮横无理,不听劝阻,辱骂工作人员,严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4. 授意他人隐瞒或作虚假陈述,严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对具有上述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乡县公安局

2020年2月10日

 

来源:安乡县公安局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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