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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安乡县城区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申报的通告

来源:安乡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李欢 2020-07-17 17: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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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县城老旧小区居住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促进居住区均衡发展,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0〕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老旧小区改造申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县城区(深柳镇、大鲸港镇)范围内2000年以前建设的因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私房和已纳入棚户区改造的不属改造对象);

  (二)95%以上业主同意改造的申请报告,在所属社区指导下已成立小区自改委小组或业主委员会;

  (三)全体居民主动拆除小区各类违章建筑、搭接物及供水加压、油污排放、遮阳棚、晾晒架等各种添加设施,清除违章违规的菜地、花坛、花圃等;

  (四)全体居民同意自行出资对改造房屋的窗户、雨阳罩、阳台、防盗网、楼道门等进行统一设计改造;

  (五)居民同意主动负担5%的改造资金,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交)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提取个人公积金、投工投劳、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方式落实;

  (六)全体居民同意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或社区托管、业主自治管理。

  二、申报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

  三、改造内容

  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以基础类改造实施为主,重点解决小区内道路、水、电、气、照明、管网、消防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原则上有条件加装电梯的,可将加装电梯纳入改造内容。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符合申报范围与条件的老旧小区,由小区自改委或业主委员会自愿向小区所属社区递交改造申请报告,提交相关资料。

  (二)项目初审。经小区所属社区初审后,由县住保中心根据项目申报的先后排序,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确认申报项目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分类编号。

  (三)部门复核。县住保中心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单位和深柳镇、大鲸港镇进行现场勘测,对申报的项目逐个衡量、比较、综合分析,按申报条件现场复评,进行项目筛选,将条件成熟的项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四)在线公示。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确定纳入改造的老旧小区在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和所在小区公示。

  (五)项目实施。对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年度计划报省、市住建部门批准后实施。

  各小区参照《安乡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项目库(2020—2035年)》进行申报,对未列入该项目库但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经提交相关部门审核符合认定标准的也可列入改造范围。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理解支持、相互转告、踊跃参与。

  特此通告。

  安乡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 16 日

来源:安乡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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