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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袁磊拒服兵役实施惩处的通告

来源:安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辑:杨小文 2021-03-01 16: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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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磊,男,汉族,身份证号码:430721200205232814,2002年5月出生,湖南省安乡县陈家嘴镇人。2020年9月入伍后,在武警山西总队机动支队服役,参加新兵训练期间,怕苦怕累思想严重,不适应部队训练、生活,思想懈怠,服役态度不端正,离开部队愿望强烈,经部队、家庭和武装部等多方对其进行反复教育疏导,袁磊仍不改正,拒服兵役态度坚决,书面保证自愿承担拒绝履行兵役义务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武警山西总队机动支队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给予袁磊除名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联合下发的《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湖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经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给予袁磊以下处罚:

1.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终身记录在案。

2.终身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3.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栏注为“拒服兵役”。

4.两年内不得升(复)学。

5.取消其义务兵优待,并处以本县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罚款,共计30000元。

6.将其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通报。

安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12月20日

来源:安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辑:杨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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