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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来源:安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杨小文 2021-03-05 17: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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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少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净化全县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省、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日。

二、整治对象: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等车辆。

三、整治重点: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四、处罚措施:一是对驾乘车辆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的,一律依法处罚;二是对非法加装雨伞雨棚的,一律依法责令恢复原状;三是对无牌车辆上路的,一律暂扣;四是对驾驶拼装或报废摩托车上路的,一律扣留车辆强制报废,并处吊销驾驶证;五是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拘留;六是对摩托车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一律移交运管部门处理;七是对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创文明交通环境,共享平安和谐交通。

特此通告

安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3月

来源:安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杨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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