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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涉改车辆现值评估的公告

来源:安乡县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杨小文 2021-10-09 16: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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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维护和保障涉改车辆实际所有人的切身利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拟对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公交、客运车辆给予退市补偿。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县交通运输局已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拟对涉改车辆现值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方评估公司

湖南朗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二、评估对象

安乡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涉改的202台车辆。

三、评估方法

采用剩余残值较高、补偿价值较高的“平均年限法”,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评估。

四、评估数据采集时间

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31日。

五、有关问题说明

评估数据采集时间内,请涉改企业和涉改车辆实际所有人积极配合评估公司开展评估,并及时向评估公司或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联系人:张熠熙<公交>18773698899;谭军<农客>13974200333)提供车辆生产厂家出具的真实有效的购车合同或购车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车辆购车合同或购车发票的,购车价格将以交警大队车管所上牌留存档案内发票为准,交警大队车管所留存档案内没有发票的,购车价格将以市场询价为准。

特此公告!

安乡县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来源:安乡县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杨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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