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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的通告

来源:安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周夏梦 2022-10-18 09: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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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为加强个人防护和社会面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员佩戴口罩。凡在安乡县域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全部纳入“全民戴口罩”行动。自即日起,全体居民离家外出必须严格佩戴口罩,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特殊情况无法佩戴时,必须保持有效社交距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二、带头佩戴口罩。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家属规范佩戴口罩。

三、引导佩戴口罩。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进入场所人员和本单位工作人员佩戴口罩管理工作。各类场所和经营门店要在入口处设置醒目的佩戴口罩提示,并对进入场所未佩戴口罩的人员及时进行劝阻,对未戴口罩的要拒绝进入。对拒不服从管理、寻衅滋事的,报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四、劝导佩戴口罩。各乡镇和单位要组织广大志愿者,广泛开展“全民戴口罩”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发现身边人未戴口罩,及时提醒、劝导规范戴好口罩。

五、监督佩戴口罩。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公安、市场监督、卫健、文旅、城管、交通等相关执法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紧抓好商超、餐饮、药店、学校、宾馆酒店、医疗机构、农贸市场、文娱场所、景区景点、“五小门面”等重点场所、公共交通司乘人员、特殊职业人群佩戴口罩工作的执法监督。

六、严格责任追究。对由于不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安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


来源:安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周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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