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县农业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强化能力提升。尽早完成质检机构的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资质认证,为农业环境和农业投入品检测、农产品基地准出、市场准入提供技术支撑;规范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督促乡镇监管工作开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健全会商调度和通报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调度和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提升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做好应急处置演练工作,做到有备无患,每日上报舆情信息,做好舆情监测。
二、强化联合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的品种多、部门多、环节多,必须由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常抓不懈。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和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分解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按照“整合资源、明确重点、各负其责、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的检测技术、执法力量,切实解决当前检验检测工作力量分散、执法惩戒力度不大等问题,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严格的考核考评机制,发生质量安全事件后,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强化安全意识。广泛深入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扩大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面,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感,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良好氛围。要突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要充分发挥舆论和宣传的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对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布和对典型案件的报道,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四、强化全程监管。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对农产品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逐步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把好产地准出关和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尽快建立县级食品安全公用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动态监控、质量安全等信息,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完善农资市场准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台账制度,要严格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和整治,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断加强对养殖污染的整治和防治工作力度,坚决遏制垃圾猪污染“回潮”和防止新的养殖污染,保护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态环境安全。
五、强化农业标准化。以健全农业产业标准体系、质量控制与监管制度为基础,按照“县、乡联办,以县为主和乡镇点面结合,梯次滚动”的推进原则和“一个产业、一套标准、一套监管服务体系、一批示范基地、一批新型经营主体、一批农产品品牌”的推进模式,继续定规则、扩规模、上水平,深入推进全县农业标准化建设。到2017年,全县力争建成2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企业。所有示范基地100%纳入监管范围、100%落实监管联系人、100%实行产地准出管理、100%实现可追溯、监督抽检100%覆盖、100%承诺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县农业局
作者:张兴怀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