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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深悟透“湖南条例” 筑牢网络安全“防护墙”

来源:安乡网信办 作者:戴述明 编辑:网信办 2022-09-16 16: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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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国家安全领域特别是网络安全领域的首部省级层面的地方性法规,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实施以来,是湖南省进一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有力体现。作为基层网信办主任,唯有把握“四个坚持”,学深悟透《条例》,才能真正实现网络空间安全化、法治化,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面营造安全清朗网络空间。

要坚持践行使命勇担当,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总书记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强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条例》第3条载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统筹规划、创新引领、开放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这是湖南省践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抓手,是湖南省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最好体现。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才能为新时代网信工作顺利开展铺平道路。作为基层网信办主任,我将以维护网络安全为目标,积极组织公安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全力加强网络安全相关的产业、人才等建设,为网络基础设施普及、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信息经济全面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要坚持履行两个责任,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厘清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综合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全面落实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条例》第5条载明,县级以上网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工作,即上述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第17条、第18条规定,重要信息系统运营者应当履行有关安全保护义务;应当采购安全可信的产品和服务,即运营者等网络媒体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条例》明晰了三方责任,作为基层网信办主任,我将以《条例》为本,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全面履行好自身岗位职责,发挥好基层网信部门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要坚持提升三种意识,即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实干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条例》开历史之先河,率先在湖南省制定地方性法规,顺应了网络空间安全化、法治化的发展趋势,让依法治网落地见效。《条例》既设定了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基本制度,也为建立健全相关方面的具体管理制度提供了基础性法律依据。《条例》对网信部门、政府工作部门和相关企业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晰,厘清了各自的岗位和责任。《条例》对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的,根据管理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相应罚款。(行政拘留1人)作为基层网信办主任,唯有以实干为先,将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与《条例》结合学,真正用于实践,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真正维护网络空间安全。

要坚持培育“四有”网信干部,即有政治担当、有精湛能力、有人民情怀和有创新思维。《条例》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网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作为基层网信办主任,要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培育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情怀深的网信干部。网信办工作人员带头熟读《条例》,坚持将《条例》贯穿网信工作始终,切实做到讲政治、有担当。建立健全网信工作反馈沟通机制,定期收集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意见建议,总结网信工作经验,挖掘创新的方式方法,要经常下乡调研,真正融入群众,培养网信干部的人民情怀。同时,县委网信办拟召开全县工作培训会,组织各单位网信专干集中学习《条例》,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履行网信领域工作职责,共同提升网信业务能力,共同画好网上网下同心圆。

学好《条例》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安乡县网信办全体成员将立足岗位职责,站稳群众立场,以学习为先,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学习是为了更好的运用,“沉睡的规定缘于打盹的权力”,对于《条例》的贯彻落实,只有真正的运用起来,法律条文才能“长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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