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乡法院执行干警奔赴长沙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的机动车,以规范高效的执行行动维护了司法权威。

执行干警现场办理扣车手续

工作人员将车拖走
2026年4月,被执行人周某与申请人某贷款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还款期限、利息、还款方式等,该《借款合同》在常德市德诚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之后,某贷款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周某放款20500元。截至2026年8月24日,周某未按约偿还贷款,尚欠本息18368元。之后,某贷款公司多次联系周某偿还贷款未果,便与公证处联系申请签发执行证书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控,周某名下有雪佛兰牌汽车一辆。根据某贷款公司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在锁定了涉案车辆停放的位置后即研究行动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做好装备检查。抵达长沙市某地下停车场锁定涉案车辆后,司法警察迅速布设警戒,维持现场秩序,执行干警依法向在场人员出示法律文书,向车辆实际控制人释明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在释法无效后,执行干警果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当场扣押案涉车辆。
安乡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聚焦执行工作的难点、堵点,以实打实的执行成效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来源:安乡法院
作者:丁泉文
编辑:安乡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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