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事件一:
时间:2024年6月17日
地点:安乡县黄山头镇鸿泰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
法人:余金鸿
存在隐患:零售经营场所烟花爆竹与其他杂物混放,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指令:责令现场进行整改。
事件二:
时间:2024年6月17日
地点:安乡县下渔口镇苏成烟花爆竹零售店
法人:苏成
存在隐患:无灭火器,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指令:6月20日前放置灭火器到位。
事件三:
时间:2024年6月17日
地点:安乡县下渔口镇庞伟烟花爆竹零售店
法人:庞伟
存在隐患:零售店烟花爆竹与杂物混放,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指令:立即清理杂物。
事件四:
时间:2024年6月17日
地点:安乡县安丰乡巴巴湖渔场路段
负责人:段少武
存在隐患:安丰乡巴巴湖渔场路段,路面断裂,突出拱起,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指令:限期15天内整改到位。
事件五:
时间:2024年6月6日
地点:安乡县安康乡北河口社区李春杰
驾驶员:李春杰
存在隐患:电动三轮车非法载人。
整改指令:人员立即下车,对司机和乘坐人员警示教育,村社区加强日常宣传教育。
事件六:
时间:2024年6月6日
地点:安乡县安康乡大洲社区徐照喜
驾驶员:徐照喜
存在隐患:农用三轮车非法载人。
整改指令:人员立即下车,对司机和乘坐人员警示教育,村社区加强日常宣传教育。
事件七:
时间:2024年6月11日
地点:安乡县安全乡刘敏烟花爆竹经营部
法人:刘敏
存在隐患:烟花爆竹零售场所点燃香烟。
整改指令:批评教育,责令不得在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内使用明火。
事件八:
时间:2024年6月14日
地点:安乡县安全乡恒丰村
法人:肖俊
存在隐患:拖拉机非法载人。
整改指令:立即转移拖拉机上非法搭载人员。
事件九:
时间:2024年6月6日
地点:安乡县官垱镇官堰村6组
负责人:李兴业
存在隐患:路灯灯头断裂下垂,存在掉落砸伤安全隐患。
整改指令:责令现场进行整改。
事件十:
时间:2024年6月17日
地点:安乡县官垱镇官垱村7组
负责人:梁大友
存在隐患:路边杂树遮挡视线,有道路安全隐患。
整改指令:责令现场进行整改。
事件十一:
时间:2024年6月20日
地点:安乡县三岔河镇唐家铺社区大生超市
法人:彭纪民
存在隐患:禁炮区非法售卖、储存烟花爆竹。
整改指令:立即开展“打非治违”进行收缴。
事件十二:
时间:2024年6月18日
地点:安乡县陈家嘴镇朝阳社区
负责人:罗长虹
存在隐患:安乡县陈家嘴镇朝阳社区农用车违规载人,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指令:进行批评教育,立即整改到位。
事件十三:
时间:2024年6月18日
地点:安乡县陈家嘴镇曾国良烟花爆竹零售店
负责人:曾国良
存在隐患:安乡县陈家嘴镇徐厚明烟花爆竹零售店存在出店经营。
整改指令:责令现场进行整改。
来源:安乡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易琳
编辑:安乡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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