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2012年度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法治事件”专家评审会在省司法厅6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主持。
来自省直机关、政法部门、省内高校、省内主流媒体25名专家学者的慎重投票和群众投票的结果,长沙市蓉园公证处公证员的现场公证,正式评定“湖南省公安厅纪委监察室副主任、审计室主任车丽华”等10人和“怀化市公安局创新农村校车管理模式”等10起事件为2012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
为梳理盘点去年一年来湖南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和所取得的进步与成就,宣传具有法治意义的典型人物和事件,进一步推动法治湖南建设,省委法治办于去年年底启动2012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向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各高校和省属新闻媒体下发了专门通知,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
活动得到了各市州、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截至今年4月下旬,活动评审办共征集到各地各部门报来的推荐材料100余份。经过综合归纳、分析对比、调查了解后,活动评审办初评确定了20名入围候选人物和20起入围候选事件。
为扩大活动社会影响,省委法治办联合红网、湖南日报对活动进行了集中宣传,并对法治人物候选人开展深入采访报道,提升了法治人物的影响力,增加了社会公众对法治湖南建设成果的了解认识。
6月7日,省委法治办在红网、湖南日报、法治湖南网对入围候选人物和事件进行了公示,并于6月8日起至7月8日,采取网络、短信、声讯三种方式进行了公众投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群众投票热情很高。在一个月时间里,候选法治人物和事件的投票数累计达到了500万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通过专家学者的慎重投票,结合公众投票,最终评定2012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10名、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10起(名单附后)。自7月11日起,评选结果进入公示期,公示期限为10天,公示名单将在红网、湖南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省委法治办将于7月26日对获评的相关个人及单位进行表彰。
来源:红网
作者:贺冠铭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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