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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乡县大湖口镇发生2018.2.3安全生产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编辑:李欢 2018-02-05 0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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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3日下午,安乡县大湖口镇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目前事故造成1死2失踪。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精神,经2018年2月4日上午县委常委会研究,初步作出如下事前问责处理:

  1、大湖口镇党委书记罗洪,大湖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唐纯国,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大湖口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王祥,大湖口派出所所长赵洪峰,县安监局分管负责人、县安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彭春文先期免职,免职手续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2、责成大湖口镇党委对大湖口镇安监站站长、大湖口新剅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免职处理;

  3、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坚决按照上级关于事故调查批复意见,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安乡县委

  2018年2月4日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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