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17日讯(分站通讯员 彭婉琴)10月15日起,安乡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缴费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的,不予补办。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在本县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县户籍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本县取得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可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28天内(含28天)取得本县户籍后可以按当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220元缴费参保,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鼓励城乡居民家庭为即将出生的婴儿提前参保缴费。
其他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等因户籍变动客观原因或刑满释放人员特殊情形导致未能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时间内办理缴费手续的,可在办理本县户籍手续后6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710元(含各级财政配套),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来源:县城乡居民医保
作者:彭婉琴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