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县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安乡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特制定本评奖细则。
一、奖励对象
1、安乡籍或在安乡县工作两年以上的中国公民,独立或以第一作者、第一出品人身份创作、生产、推出的原创文艺作品。
2、我县文艺工作者为第一作者,与县外人员共同创作的原创文艺作品。
3、外地作者创作的安乡题材作品。
二、申报作品期限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创作、生产、推出的文艺作品。
三、奖励类项及奖励金额
第五届安乡县“聚合杯”原创文艺奖设文学作品、艺术作品、文艺评论三大类,共21项,具体奖项及奖励金额如下:
(一)文学作品类
1、长篇小说1件:每件5000元。
2、中篇小说1件:每件4000元。
3、短篇小说1件:每件3000元。
4、小小说2件:每件2000元。
5、诗歌(含新诗、旧体诗词)2件:每件2000元。
6、散文(含杂文)1件:每件2000元,组章(3篇以上)3000元。
7、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1件:短篇每件2000元,中篇每件4000元,长篇每件5000元。
8、儿童文学1件:短篇每件2000元,中篇每件4000元,长篇每件5000元。
(二)艺术作品类
9、戏剧作品1件:大型剧目每件5000元,中型剧目每件4000元,小型剧目每件3000元。
10、戏剧影视文学作品1件:大型戏剧剧本每件5000元,大型影视作品每件5000元。
11、广播电视电影动漫艺术作品1件:大型作品每件5000元,中型作品每件3000元,小型作品每件2000元。
12、曲艺作品1件:每件3000元。
13、音乐作品1件:每件3000元。
14、舞蹈作品1件:每件3000元。
15、美术作品1件:每件3000元。
16、书法作品1件:每件3000元。
17、摄影作品1件:每件3000元。
18、设计艺术作品1件:单人创作每件3000元,多人创作每件4000元。
19、民间艺术作品1件:故事,短篇、中篇、长篇每件分别为3000元、4000元、5000元;工艺作品,每件3000元;演艺作品,每件3000元。
(三)文艺评论类
20、理论专著1件:每件5000元。
21、文艺理论评论1件:每件3000元。
(四)特别奖
奖励名额与奖励额度另行确定。
四、工作机构
成立第五届安乡县“聚合杯”原创文艺奖评审委,下设评审办,评审办设在安乡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五、作品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在市级及以上(含市级)公开出版的报刊(标有CNXX---XXX国内统一刊号)发表的单篇文学作品和文艺理论评论作品,或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出版社公开出版(标有ISBN书号和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可经中国版本图书馆数据核查)的长篇小说及其它长篇文学作品,以及在上述发表、出版范围内的大型戏剧影视文学作品和理论专著。
2、在市级及以上宣传文艺部门组织主办的常设性文艺类活动(见附件)中展演(播映)的艺术类作品,在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公开播出的广播电视文艺作品,在市级及以上电视台公开播出、或在正规院线公开播映的电影动漫作品。
3、在县委、县政府组织主办的重大文艺赛事中获奖并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创文艺作品。
(二)申报材料
1、文学作品和文艺理论评论作品,提供发表、出版的样刊复印件或图书。附作品获奖、转载、评论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戏剧、曲艺、音乐、舞蹈及广播电视电影动漫等艺术类演播作品,提供完整的原创词曲、文学脚本、剧本,附获奖证书、相关评论文章复印件和年内演出(播出)的光碟、影像资料。
3、美术、书法、摄影、民间艺术、设计等艺术类展览(实施)作品,提供展览(实施)的图片资料,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报者报送相关材料一式5份,美术、书法、设计、民间工艺品等作品提交10寸照片5份(注明原件规格尺寸)。曲艺、音乐、舞蹈、戏剧、广电动漫等作品提交清晰、完整的光碟影像资料2份。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论是否获奖,均不退还。独立完成的作品由作者申报,合作作品由第一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申报,集体完成的作品由著作权所有者申报;艺术类演播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是作品的原创作者或以原创作者为主的创作集体。著作权、版权归属不明确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作品不得申报;同一作品不拆零申报。
(三)申报流程
参评作品须经相关文艺家协会统一申报,县评审办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未加入相关文艺家协会的可直接申报),所以申报材料由各协会汇总,填写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纸质和电子档至县评审办。
县评审办对参评作品进行资格审查,不具备资格的予以退回。
(四)申报期限及联系方式
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电子档报送邮件地址:706795671@qq.com;联系电话:13873633451
(五)参评作品要求
1、作品导向正确,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性、艺术性、审美性相统一,健康向上,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
3、质量在县内同一文艺类项中位居前列,能代表我县文艺创作水平,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六)评审
1、原则上从各门类参评作品中评选出获奖作品,以上奖励名额为计划分配数,可根据参评作品总数和各门类情况适当调整,坚持宁缺毋滥、奖励原创精品的原则。
2、此次评奖采取分类项的办法评选获奖作品。每类项开评作品基数原则上不得小于3件,没有达到开评基数的,视作品情况并入同门类相近项目参评,不能并入的移至下年度。
3、原则上每位作者每一类项允许1件作品参评,同一作者不同类项的作品可重复计奖。
4、在县委、县政府组织主办的重大文艺赛事中获奖并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创文艺作品,经由该主管协会提出,并由终审评委表决全票通过的,可评特别奖。
5、对在评奖组织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的文艺家协会,给予相应的组织工作奖。
6、评审委择期组织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由县内文艺界的知名文艺家、专家及主管部门的有关领导组成评审组,负责评审组织工作。评审委、评审组成员及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7、评奖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确保评奖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七)结果公示
审批通过的评奖结果在本县媒体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举报有抄袭、剽窃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一经查实,取消所获奖项,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届安乡县“聚合杯”原创文艺奖评审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附件:常设性文艺类奖项名录
一、全国常设性文艺类奖项
全国常设性文艺类奖项以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宣发【2015】14号)文件为准。
(一)中宣部主办:“五个一工程”奖,包括电影、电视剧(片)、文艺类图书,戏剧、歌曲5个子项。
(二)文化部主办: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包括“文华奖”、“群星奖”2个子项。
(三)中国文联主办:1.中国戏剧奖:设有曹禺剧本奖、优秀剧目奖、小戏小品奖、校园戏剧奖、理论评论奖等常设子项。2.大众电影百花奖:设有最佳影片奖、优秀故事片奖、最佳编剧奖等奖项。3.中国电影金鸡奖:设有最佳故事片、最佳纪录片、最佳科教片、最佳美术片、最佳戏曲片、最佳数字电影、最佳儿童片、最佳编剧和评委会编剧奖、评委会故事片奖等奖项。4.中国音乐金钟奖:设有作品奖、表演奖、理论评论奖等奖项。其中作品奖包括:器乐作品奖(小型器乐组合)和声乐作品奖(组合演唱)。5.中国美术奖:设有创作奖、理论评论奖等奖项,获奖作品在“全国美展”中评选产生。6.中国曲艺牡丹奖:设有节目奖、文学奖、理论奖等奖项。7.中国书法兰亭奖;设有艺术奖、理论奖、教育奖、编辑出版奖等奖项。8.中国摄影金像奖:设有创作奖、理论评论奖、图书奖等奖项。9.中国电视金鹰奖:从第18届开始,升级为“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设有奖项若干。10.中国舞蹈荷花奖:“荷花奖”舞蹈比赛原则上每两年举办一次,雾剧、舞蹈诗比赛每三年举办一次。11.民间文艺山花奖。12.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奖励对象涵盖文学、戏剧、电影、音乐、美术、曲艺、舞蹈、民间文艺、摄影、书法、杂技、电视12个艺术门类。奖项分设著作类、文章类奖项和组织工作奖。
(四)中国作协主办:1.鲁迅文学奖;2.茅盾文学奖;3.骏马奖;4.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五)广电总局主办: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包括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嗲是界面奖3个子项。
(六)新闻出版总署主办;中国出版政府奖,包括国家出版奖、全国优秀出版人物奖2个子项。
(七)中国版协主办:1.中国优秀图书奖;2.韬奋出版新人奖。
二、湖南省常设性文艺类奖项
(一)省委宣传部主办:湖南省“五个一工程”奖。
(二)省文化厅主办:三湘群星奖;三湘蒲公英奖;田汉大奖;田汉新剧目奖。
(三)省文联主办:湖南文学艺术奖。
(四)省作协主办:毛泽东文学奖;青年文学奖;张天翼儿童文学奖。
三、常德市常设性文艺类奖项
(一)常德市原创文艺奖
(二)丁玲文学奖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