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安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社会通报2024年12月份“五大曝光”行动相关情况。
(一)典型案例
11月22日,安乡县大鲸港镇菜市场路段发生一起面包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两车受损,有人受伤。
接到警情的出口洲中队火速出警处理事故。来到现场后,伤者已送医。民警立即开展现场勘察,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经调查,当日上午6时24分,周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安乡县X027线行驶至安乡县大鲸港菜市场路口时,欲左转通过路口,与骑电动自行车对向直行的廖某相撞,致廖某受伤。幸而廖某佩戴了安全头盔,仅受轻微伤。
经民警认定,此次事故当事人周某因转弯未让直行,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廖某无责任。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九十条对周某处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民警温馨提示: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规定,谨慎驾驶。
(二)突出违法曝光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
湘JJ756B
违法地点:安乡县洞庭大道与文贤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6分,罚款200元。
湘J998DD
违法地点:安乡大道与和平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6分,罚款200元。
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湘J9W860
违法地点:安乡县深柳镇深柳大道国土局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E659B
违法地点:安乡县潺陵路的安乡大道至双洲西路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湘J12D88
违法地点:安乡大道与深柳大道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8840K
违法地点:安乡县大湖口镇夹夹大桥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未系安全带
湘J9B756
违法地点:安乡县洞庭大道与文贤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1分,罚款50元。
湘J9GM68
违法地点:安乡大道与深柳大道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1分,罚款50元。
道路上逆向行驶
湘JH509D
违法地点:安乡县文昌路与安乡大道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QB385
违法地点:安乡县商业街长鹰圆盘至沿河路路口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来源:县交警大队
作者:县交警大队
编辑:安乡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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