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安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社会通报2025年6月份“五大曝光”行动相关情况。
(一)典型案例
2025年6月6日,常德安乡。杨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 S306 安乡县安丰乡出口洲村T字路口左转弯时,与程某驾驶的皮卡车相撞,事故造成杨某受伤、两车受损。
经民警认定,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杨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皮卡车驾驶员程某负次要责任。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杨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并采取强制措施拖移机动车;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杨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违法行为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程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的行为罚款100元。
交警提醒:驾驶车辆行经路口时应提前减速、加强瞭望、注意观察,遵守信号灯,遵守“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让右方来车先行”等让行规定,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
(二)突出违法曝光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
湘J8V053
违法地点:安乡县大鲸港镇丰凝港桥北延伸线T型路口
处罚措施:记6分,罚款200元。
湘JLL886
违法地点:安乡县深柳大道与纯银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6分,罚款200元。
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湘JN4855
违法地点:安乡县深柳镇洞庭大道城北小学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DQ025
违法地点:安乡县深柳镇深柳大道国土局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湘JES957
违法地点:安乡县安全乡G353多福路口(董家码头)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F713W
违法地点:安乡县大鲸港镇西城南路与中兴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湘JE773A
违法地点:安乡县大湖口镇夹夹大桥路段
处罚措施:记1分,罚款50元。
湘JM0522
违法地点:安乡县安乡大道与深柳大道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1分,罚款50元。
道路上逆向行驶
湘JRD067
违法地点:安乡县商业街长鹰圆盘至沿河路路口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MA210
违法地点:安乡县文昌路与安乡大道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来源:县交警大队
作者:县交警大队
编辑:安乡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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