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安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社会通报2025年4月份“五大曝光”行动相关情况。
(一)典型案例
4月15日,湖南安乡县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小车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被撞翻在地,撞击场面令人心惊胆颤。
当日19:39分,刘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由东往西行驶至安乡县官垱镇广福社区农庄路段上公路时,与荆八线由南往北行驶驾驶小型客车的陈某相撞,致刘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路人见状,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与事故报警电话。
交警大队民警随即到达,开展事故现场调查。并通过现场监控得知,当时夜间视线不佳,双方都存在未减速观察的情况。所幸,因刘某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未受伤,仅肩胛骨轻微骨折,身上多处擦伤。
民警认定,此次事故中,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刘某进出道路时未减速让行,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车驾驶员陈某未注意观察,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民警依法对刘某处罚款600元的处罚;依法对陈某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车辆行经路口请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让拥有优先通行权的相对方车辆先行。不按规定让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万一发生交通事故,还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二)突出违法曝光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
湘JDT1166
违法地点:安乡县洞庭大道与文贤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6分,罚款200元。
湘JPH782
违法地点:安乡县洞庭大道与文昌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6分,罚款200元。
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湘JU5322
违法地点:安乡县潺陵路的安乡大道至双洲西路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QJ796
违法地点:安乡县深柳镇深柳大道国土局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湘JL7533
违法地点:安乡县安乡大道与车胤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69A20
违法地点:安乡县安乡大道与深柳大道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道路上逆向行驶
湘J6D383
违法地点:安乡县长鹰圆盘至沿河路路口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966HJ
违法地点:安乡县文昌路与安乡大道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来源:县交警大队
作者:县交警大队
编辑:安乡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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