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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执法!联合协作成功扣押一艘1200吨工程船

来源:安乡县人民法院 作者:李柯 张俐 编辑:安乡融媒 2025-10-17 17: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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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乡法院联合武汉海事法院成功扣押一艘涉案船舶,妥善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邹某系某采砂船所有人,因资金周转困难,分别于2017年1月15日、2月10日向熊某借款共计1040050元,并口头承诺用船舶作为担保。邹某为规避巨额债务,与黄某合谋将船舶所有人进行变更。2017年12月29日,熊某与邹某、黄某协商签订了还款协议。之后,邹某、黄某未如约支付欠款。2022年11月,熊某将邹某、黄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金1040050元及相应利息。法院经审理,于2023年4月7判决邹某偿还熊某借款1040050元及相应利息,黄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邹某、黄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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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前往执行现场

因邹某、黄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2023年12月,熊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首次执行过程中,由于未能查明涉案船舶停靠位置,故没能采取扣船措施。8月26日,在得知船舶停靠在沅江后,执行干警立即出发前往,并同时与武汉海事法院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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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与“股东”们耐心沟通

“是我的船,你们谁都不准扣!”“我还在租赁期内,你们也没有权利扣押!”……由于被执行人邹某、黄某欠多方债务,执行现场遭遇多名案外人的激烈阻挠,并扬言要破坏船舶发动机等设备,场面一度失控。

面对如此复杂局势,执行干警沉着冷静应对,在双方交涉周旋时,发现了突破口,三名自称系船“股东”的案外人并未在船舶登记簿上登记。执行干警便现场进行释法明理,告知他们船舶系特殊动产,以登记原则为准,该船舶登记簿上仅有黄某一人名字,其物权主张应当另行提起诉讼进行解决。经过反复沟通,三名“股东”主动下船。但另外的“租户”仍情绪激动,并对执行干警暴力抗法,严重威胁执行现场人员安全及船舶行驶安全。危急时刻,当地公安机关前来支援的警备力量反应迅速,当场控制并带离了这两名“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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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执行干警办理扣押手续

随着船舶进入安乡港,此次联合扣押行动也圆满落下帷幕。安乡法院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切实让“一纸判决”转化为“真金白银”,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安乡县人民法院

作者:李柯 张俐

编辑:安乡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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