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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汇编

来源:安乡县民政局 作者:民政局 编辑:刘海波 2025-10-21 12: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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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推进生态殡葬 让“陵园”变“花园”

安乡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2日

安乡县一马平川,既无山地,也无丘陵,殡葬用地稀缺是不争的实事,公路旁、沟渠边、屋门口、田中间散落的存量散坟,侵蚀着宝贵的土地资源,从“死人与活人争地”的困境、散埋乱葬的乱象、“推窗见坟”的尴尬,到清明春节房前屋后“彩旗飘飘”的景象,与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格格不入,倒逼安乡必须走出一条殡葬改革的新路。近两年来,安乡县委县政府坚持“试点开路、多元筹资、建管并重”原则,努力推动“陵园”变“花园”。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试点开路,在示范引领中解决推得开的问题。一是探索先试。在安康乡安兴村连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过程中,需要迁移12个坟地、42个墓穴,由于该村村组织战斗力强、群众基础好,坟地迁移进行很顺利。我们精心规划打造集草坪葬、树葬、花坛葬于一体的生态园林公墓,让群众亲眼看到“生态殡葬既省钱又省心,还能留绿给子孙”。二是现场示范。安兴村的成效出来后,为让更多群众直观感受改革红利,我们紧接着在北部安障乡新剅口村新建示范点,“一南一北”遥相呼应、各展其长。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村社干部和村民看实景、听介绍、算明白账,群众看在眼里、赞在心里,打消了“改革会不会折腾人、生态葬好不好看”的疑虑。三是逐步铺开。看到群众真心认可,我们坚持“先立后破、以点带面”,在全县的12个乡镇各选取一个“基础实、班子强、群众意愿高”的先行示范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整合涉农资金、福彩公益金等210余万元,集中力量“打样攻坚”、量身定制“一村一策”,确保每个示范点都“对标达标、各具特色”。我们将抢抓大寒、清明两个关键期,全面推动生态安葬,让人居环境有个大变样。

二、多元筹资,在开源节流中解决有钱干的问题。面对县财政并不宽裕的实际,我们创新思路、精打细算,走出一条“多元筹资、高效用资”的路子,构建“四个一点”投入机制。一是上级补助一点。主动对接民政、林业、农业等上级部门,精准争取各类项目资金620万元,为生态墓地和乡镇公墓建设注入“源头活水”。二是政府支持一点。县乡两级政府设立殡葬改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选择生态葬法的群众进行奖励(每例1000元左右)、对达标运行的乡村给予补贴。两年来,累计发放各类奖补资金80万元,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三是乡贤捐赠一点。广泛发动本土企业家、成功人士等乡贤群体捐资捐物,既为公益殡葬“添砖加瓦”,更以乡贤担当引领社会新风。四是群众自筹一点。按非营利原则收取墓穴成本费,远低于传统坟墓开销,用于弥补部分建设成本和后期维护费用,群众不仅愿意掏、更觉得值,既补充了建设资金,也让群众更有“主人翁”意识。同时,做好“结合文章”。我们将殡葬改革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工程项目、基础设施修复等重点工作协同推进,将施工产生的大量弃土,用于填充低洼地、堆造公墓区微地形,既消化工程弃土、降低处理成本,又为公墓建设奠定地形基础、丰富景观层次,实现“废料”变“资源”。

三、建管并重,在提质增效中解决管长久的问题。我们始终把生态公墓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生态工程来抓,既重“建得好”,更求“管得久、用得活”。一是合理规划“有地葬”。采取“政府主导、村级主体、社会参与”模式,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期分批建设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和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塔),今年年底全县172个村将实现全覆盖。二是建强队伍“有人管”。优先选聘有责任心、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低收入群体担任专职管护员、保洁员,明确墓地清扫、绿化养护、设施维修等标准,实现“一人上岗、一户受益、一墓整洁”,既解管护难题,又扩就业渠道。三是设立基金“有钱护”。遵循“非营利、保基本、可持续”原则,每个穴位收取100元/年的管理费用,专项用于公墓的日常维护、设施修缮和环境提升。整合村集体经济补贴、墓穴成本预留资金、社会捐赠等资源,设立公墓运维小微基金,确保公墓始终“绿树成荫、整洁有序”。四是强化监督“有章依”。明确村级组织作为管理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生态墓地的常态化监管。指导各村制定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鼓励生态安葬,防止乱葬回潮。五是释放价值“有效益”。在103个村级公墓规模化种植铁树、松柏、樱花等苗木,新植树木4万余株、铺设草皮17800平方米,让公墓变成园林绿化、道路绿化的“苗圃基地”;坚持“不占耕地、多用荒地”,两年来通过集中安葬与散坟迁移,腾退原散坟占地27.72亩,让“荒地”变成“绿银行”。

通过殡葬改革,实现了“四方满意”:一是逝者后人满意。人安葬在规划规范、环境优美的生态墓园,既体现了后人的孝心,也减轻了日常维护的经济负担。二是当地老人满意。认为生态葬这种方式好,对子女表示百年之后也要以这种方式安葬。三是周边群众满意。“见坟不见绿”的现象大大减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四是村集体组织满意。增加了村集体用地、提升了集体经济收入,有效解决了散埋乱葬占用耕地的问题。

回顾安乡县的殡葬改革,我们得到以下几点深刻启示:一是移风易俗是目标。改革最终要推动“入土为安”向“入绿为安”“入园为安”转变,引导群众在情感上认同、在行动上支持,让生态安葬、文明祭祀成为新风尚。二是节约用地是方向。不能让好地都浪费在坟头上,通过规范殡葬用地、推广节地安葬,既守住耕地红线,又为子孙后代留足发展空间。三是政府引导是核心。“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通过打造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示范点,用鲜活的事例说话,用优美的环境示人,最能打消疑虑、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四是群众支持是根本。殡葬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关乎世道人心,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算清经济账、环境账、子孙账,让群众明白改革是为了他们的根本利益和长远福祉,才能获得最广泛的支持。五是常态长效是法宝。面对资金、土地、管理等难题,必须勇于创新,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新路子,确保改革落地生根、持续深化。

从“陵园”到“花园”、从“乱葬墓”到“生态墓”,我们的“散埋乱葬”得到根本遏制,节地生态安葬成为群众认可新风尚。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市县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推动我县绿色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谱写美丽湖南新篇章贡献安乡力量。

“三重赋能”让生命之美在绿水青山间延续

岳阳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近年来,岳阳市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探索“公益节地为本、生态安葬多样”的安葬服务体系,以“三重赋能”实现了生态安葬“从无到有、从有焕新、从新入心”,生态安葬方式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接受,文明殡葬、生态安葬、厚养薄葬等理念日渐深入人心。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以“三强”赋能布局,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

坚持统筹谋划、科学布局,协同推进安葬方式与生态有效融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争取市委、市政府将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民政、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生态环境等23个成员单位的“市民政民生协调小组”,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新格局。二是强化政策支撑。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岳阳市在农村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市、县两级配套出台了《岳阳市中心城区惠民殡葬奖补实施细则》等多个政策文件,涵盖节地生态安葬的设施规划、用地标准、建设规范、奖补流程、监管措施等内容,实现从规划建设到日常监管的全闭环管理。三是强化财政支持。对选择水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地安葬方式的家属,给予2000元的奖励,三年来全市生态安葬共发放个人补助290.4万元;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3.8亿元建设节地生态殡葬设施,重点改造和新建了一批骨灰堂、塔、廊等立体安放设施,公墓内全部开辟了树葬区、花坛葬区、草坪葬区,全市17个公益性和经营性公墓、13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了节地生态安葬全覆盖。我市推进殡葬改革的先进经验被中宣部录入先进典型案例。

二、以“三化”赋能创新,实现“从有焕新”的跃升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聚力构建差异化、特色化、长效化的生态安葬新体系。一是突出差异化。一方面,结合地形特点拓展新型生态葬法,鼓励山区、林地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树葬、花葬、草坪葬,如湘阴县大力推行新型生态葬法,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达73%,试点乡镇六塘乡、岭北镇实现“亡故报告率、火化率、节地安葬率三个100%”。另一方面,鼓励城区和条件较好的乡镇推行骨灰堂、塔、墙等立体节地安放方式,如云溪区打造了可容纳骨灰盒5.1万个的公益骨灰塔;岳阳楼区白鹤陵园建设了2万个格位葬。二是突出特色化。我市依托洞庭湖与长江交汇的水域优势,首开湖南先河举行江撒,联动岳阳楼区持续在三江口水域开展水葬活动,10年来共为300多位逝者骨灰完成了水葬。三是突出长效化。如汨罗市武夷山村投资420余万元,在荒地上建设占地19.3亩的“福寿园”公墓,打造百年人生后花园,一期免费提供9000个壁葬宫格,可供全村使用150年。市委组织部将生态安葬内容列入全市村(社区)干部党务工作专题每期培训的必修课。

三、以“三引”赋能宣导,实现“从新入心”的跨越

通过多渠道多方位宣传和倡导,让生态安葬、丧事简办等新风尚成为主流,引导群众树立新型殡葬观,跨过心里面的那道“坎”。一是专项整治引导。通过采取“拆、迁、埋、挡”等综合措施累计整治违建墓地3.6万座,极大压缩了豪华大墓、硬化墓的生存空间,提升了节地生态安葬的选择率,湖南经视《三湘清风》栏目连续三期报道了我市整治违建墓地的经验做法,岳阳市殡葬执法支队被评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二是典型案例引导。如汨罗市汨罗镇武夷山村全面深化“一体三翼”殡葬改革(一体:协会引领,三翼:壁葬公墓+村规民约+长效机制),全村1018位60岁以上的老人自愿签订协议,承诺百年后进行火化、葬入公墓,600余座土坟全部迁入公墓,入选“湖南基层改革探索100例”案例。三是告别仪式引导。精心设计集体水葬、树葬等生态安葬模式的告别仪式,让老百姓对亲人的思念,不再局限于冰冷的石碑与方寸之地,而是化作一棵树的生长、一片花的绽放,抑或是一首山水间的生命礼赞。如岳阳楼区举办集体生态安葬仪式,让生命回归自然成为一场没有负担的温柔告别,区领导还亲自向逝者家属颁发生态安葬证书,让他们在仪式中体悟到了生命的尊严与温暖。

节地生态安葬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秉持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持续完善生态安葬政策体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广生态安葬新方式,推动殡葬文化与生态文明深度融合,切实让生命之美在绿水青山间延续。

公益先行奖惩并举 深入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郴州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郴州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减轻群众负担的核心目标,坚持公益属性,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在节地生态安葬领域进行系统性探索实践,形成了“政府主导、政策引领、群众参与”的良性工作格局。

一、坚持高位推动与顶层设计,绘就生态安葬“规划图”。一是高位调度,凝聚改革共识。 省民政厅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给予了我们极大的关心与指导。市委、市政府将其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布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市领导牵头,财政、资规、林业、司法、城管、市监等多部门参与的殡葬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打破了部门壁垒,形成了工作大格局。二是规划先行,明晰发展路径。 坚持规划引领,编制《郴州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十五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确保殡葬设施建设的科学性、前瞻性与生态性。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域全面推行火化”等刚性要求,指导桂东县从今年9月1日开始纳入火化区,实现了政策覆盖的突破,为全域推进生态安葬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市民政局党组高频次调度,确保了各项蓝图和规划从“纸上”落到“地上”。

二、创新“奖补引导”与“公益回归”双轮驱动,打造生态安葬“郴州路径”。在推进过程中,我们不仅注重政策引导,更着力于从根本上重塑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以此作为推广生态安葬的核心驱动力。一是以奖补政策激发内生动力,筑牢服务根基。让群众从“不想”到“愿意”,关键要靠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策红利和优质的设施服务。我们出台《郴州市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实现生态奖补政策市域全覆盖,对选择生态安葬的家庭给予最高2000元的奖励,有效激发了群众的内生动力。市香山陵园回归公益属性后,我们投入2000余万元,启动市殡仪馆提质改造,精心建设生态陵园,将陵园最优质区域改造为树葬、花葬、草坪葬区,树立了全市生态安葬的示范标杆。同时,鼓励县级创新,资兴市高标准打造了集纪念与观光于一体的节地生态广场;汝城县因地制宜,快速建设了数百个树葬、草坪葬穴位。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节地生态安葬墓位3万余个,划定生态安葬区13个,实施生态安葬8700余例,服务覆盖率达100%。二是以公益回归破解核心难题,重塑行业生态。推广生态安葬,必须斩断过度逐利的链条,让殡葬服务回归其公益本质。我们以“零成本、零隐患、零舆情”目标,平稳顺利完成市香山陵园由“民”转“公” 。我们趁热打铁,将香山陵园的成功经验作为“活教材”,由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桂阳、嘉禾、宜章等重点县,与当地党政主官现场研讨,分享实操路径。成功推动桂阳、嘉禾殡仪馆实现“民转公”,宜章殡仪馆完成国营转公营,实现了从“企业盈利”到“人民受益”的根本性转变。以公益属性回归引领生态安葬推广,彻底改变行业生态。三是减项降费惠民,彰显改革实效。公益属性的回归,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惠民成果。全市累计减项降费363项,单项总额32.68万元;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从1750元降至848元,殡葬用品平均降价75%,群众治丧平均成本降低56%,结合减免政策城乡居民全覆盖,目前,到市殡仪馆办一场丧事最低花费只有400元左右,真正为百姓卸下了“身后事”的沉重负担。

三、实施“铁腕治理”与“新风浸润”相结合,营造生态安葬“良好生态”。坚持疏堵结合,一手铁腕整治乱象,一手春风化雨引导新风,为生态安葬的推广清障铺路、营造氛围。一是铁腕治乱,规范丧葬秩序。 出台《郴州市散埋乱葬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重出突出整治“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和“青山白化”,对散埋乱葬摸清底子,建立台账,实施“一墓一策”治理。创新开展“暗访看问题”活动,制作暗访片直呈市委常委会,把散埋乱葬问题纳入市委督查室和市纪委监委督查、交办,强化督办压实责任。截至目前,全市摸排“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7192座,绿化整改6809座,拆除活人墓116座,拆除超面积墓穴41座,协助迁入集中公墓安葬90座,有效规范了丧葬秩序,为生态安葬推广扫清了空间障碍。二是宣传引导,培育文明新风。 将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精神文明融合示范带建设内容,提升其社会认同。依托全媒体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倡议书等63篇,紧扣清明、中元等节点开展“进社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帮群众算好“经济账”“环保账”。注重发挥基层自治力量,北湖区塔水村将生态安葬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红白理事会”引导移风易俗,做法得到中纪委网站的肯定宣传。通过持续努力,群众对生态安葬的接受度从12%提升至26%,文明新风逐渐浸润人心。

四、正视挑战与展望未来,奋力谱写生态安葬新篇章。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县市发展不平衡、群众观念转变难、长效机制待完善等挑战。下一步,郴州将坚决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在省厅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在政策支持、宣传引导、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上深耕细作,推动生态节地安葬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为全省殡葬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多、更实的郴州力量!

做好“生态安葬”必答题

绘就“美丽乡村”新画卷

——关于推行村级节地生态安葬试点的经验交流发言

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殡葬改革和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我们坚持以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为中心,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村庄建设,积极探索并推行村级节地生态安葬建设试点。截至目前,已建成节地生态安葬点8个,有效满足了居民就地就近的生态安葬需求,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经验汇报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筑牢组织与政策保障根基

我们深刻认识到,节地生态安葬是一项涉及观念转变、政策配套、资金保障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顶层设计,提供坚实支撑。

1. 强化顶层设计与资金保障。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于2019年5月通过区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启动试点工作,由区民政局牵头制定方案,区财政予以资金保障。经积极协调,自2020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试点资金并纳入常年预算。对验收合格的试点单位,依据地形差异(洼地12万元/亩、平地10万元/亩、山地8万元/亩)给予建设补助,据实结算,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启动和持续投入。

2. 完善政策体系与服务支撑。 紧跟2022年长沙市新《殡葬管理条例》实施步伐,我们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望城区殡葬服务价格的通知》和《望城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一方面,规范了墓穴收费(单人1500元/冢、双人1800元/冢)和维护管理费标准(25元/年,最高20年一次性收取);另一方面,实施激励政策,对选择生态安葬的丧葬方给予1000元/冢补助,对采用不建墓基墓碑的树葬、花葬、草坪葬奖励2000元/冢,对撒灰葬奖励5000元/冢并免除管理费,有效引导了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二、坚持标准引领,严守生态红线与建设规范

我们始终将生态环保和资源节约放在首位,以严格的标准确保安葬点建设的生态效益。

1. 严守用地红线。 明确要求安葬点选址优先利用历史埋葬点进行提质改造,坚决杜绝占用耕地、破坏林地行为。项目申报必须经过村(居)民代表大会表决、街镇审核、区级多部门(民政、资规、林业等)联合会审,并报区政府审批。建成后由所属街镇组织验收,民政部门备案后方可申请财政补助,形成了严密的审批监管链条。

2. 规范建设标准。 秉持“不改变地形地貌、与周边环境和谐共生”的理念,科学规划建设规模(一般满足20年需求、控制在5亩内)。严格执行墓穴小型化、节地化要求:单人墓穴0.3-0.5平方米,双人墓穴0.8平方米以内,墓穴间距30-40公分。推行墓碑平卧、墓地统一贴草皮,并在墓穴间种植灌木复绿,确保墓园绿化覆盖率不低于60%,实现了墓区环境与自然景观的有机融合。

三、坚持精细管理,提升运营效能与服务质量

规范的管理是确保生态安葬点长效运行、持续发挥效益的关键。

1. 明确管理责任与安葬范围。 坚持“专人负责、属地安葬”原则,明确规定安葬点仅服务于本村居民,严禁对外销售。日常管理通常委托村民组长或党小组长负责,建立入葬台账,定期清扫保洁,并给予适当补贴。对于情况复杂的点位的,由联点村干部负责管理,定期向村两委汇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了管理责任的落实。

2. 规范收费与资金管理。 收费标准参照农村公益性公墓执行。经村民代表会议议定,部分安葬点因组级无偿提供土地,对本组村民实行免费安葬;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普遍实行费用减免。所有收费均开具票据,纳入村级专账管理,管理维护费用从专账列支,不足部分由村级运转经费补充,确保了资金的规范使用和透明运作。

通过推行村级节地生态安葬试点,我区居民房前屋后乱埋乱葬现象得到根本遏制,有效化解了项目开发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的迁坟难题,既满足了辖区居民的安葬需求,又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实现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民生保障的多赢。

下一步,我们将乘借殡葬领域专项整治的东风,加快出台《长沙市望城区公墓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节地生态安葬点在项目申报、建设标准、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重点着力解决公益性公墓扩建无序、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持续推动生态安葬规范管理向程序化、法制化迈进,努力将墓区环境建设成为具有公园化、人文化、信息化特征的生态人文景观地。

绿色文明 节地生态

南县持之以恒推进农村散埋乱葬治理

南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20日)

节地生态安葬是破解“死人与活人争地”矛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关键举措,更是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南县锚定政策体系构建、服务模式创新、观念风尚培育三大方向,探索形成“平整深埋、复垦复绿”的“又东模式”,获民政部领导肯定性批示,省民政厅印文在全省推广,2024年7月全省农村殡葬改革暨散坟生态化治理现场会在我县召开。自现场会以来,南县恪守“机制创新、高位推动,群众受益、公平可及,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原则,持续推进农村散埋乱葬治理。

一、攻坚散坟改造,让生态殡葬见实效。去冬今春,全县聚焦“三沿六区”散坟生态化改造和高标准农田散坟迁移,印发了《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散坟迁移工作指导意见》《南县农村历史埋葬点生态化改造指导意见》和《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散坟迁移操作指引》等文件,重点推介“又东模式”“林下葬模式”“合葬改造模式”、节地格位葬和生态葬等5种迁移安葬方式,并组织乡镇、村分批开展现场观摩学习,构建起“有制度、有标准、有样板”的工作体系,高质量完成了9943座散坟生态化改造,成功实现“坟地变耕地、墓园变花园、坟山变青山”的蝶变,让绿色生态理念在土地上落地生根。

二、聚力设施建设,让公益安葬有温度。为给群众提供多元节地生态安葬选择,我县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县、乡两级公益安葬设施建设。一是完善乡镇配套设施。在各乡镇公益性公墓管理用房内配建骨灰格位室,明确凡进入骨灰室安葬的实行免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二是建设区域性骨灰堂。投入200万元建成殡仪馆县级骨灰堂,设有1582个骨灰格位和2个不同风格的祭拜室;投入260万元建成麻河口镇骨灰堂,设有1616个骨灰格位。两处骨灰堂均为全县“三沿六区”散坟迁移免费提供格位。三是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已通过县规划例会审批,一期墓区用地面积约10346平米,墓穴2998个,力争在10月底前挂网招标,11月动工建设,2026年4月底前投入使用。公墓设计与公园景观深度融合,墓穴采取卧碑形式,占地面积均控制在0.5平方米以内。同时,融入智慧殡葬理念,在墓碑上设置二维码,通过文字、影像等方式记录逝者生平事迹;还为群众提供“云祭扫”“代为祭扫”等数字化、便民化服务,让公益安葬既有生态“厚度”,更有民生“温度”。

三、打造示范标杆,让移风易俗入人心。2025年,我县以散坟生态治理和文明治丧为核心,重点推进移风易俗示范村建设,按照一镇一村的要求,确定了12个“又东模式”示范村和12个移风易俗示范村,印发了“六建好、六提倡”的《南县推进移风易俗示范村建设指导意见》、“233”的村红白喜事办理倡导标准(模板)、“4步工作法”的村都管(支客师)管理办法(模板)和“三评三榜一奖惩”村评比办法(模板)。9月,县委宣传部召开推进会,组织24个示范村观摩座谈。目前,各示范村均以“小切口”推动“大示范”,稳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此外,县民政局、财政局和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南县惠民殡葬实施细则》,提高了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标准,以政策激励引导群众主动选择生态安葬。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按照省民政厅《深入推进全省农村殡葬改革暨散坟生态化治理行动方案》和《关于开展文明治丧生态安葬“三年筑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紧扣“尊重生命、节地环保、移风易俗、群众受益”的改革目标,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统筹项目、瞄定目标、久久为功”的原则,深化“又东模式”推广,逐步消化存量散坟。同时,鼓励乡镇创新,构建符合县域实际、行之有效的节地生态安葬新模式,为推动农村殡葬改革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南县力量。

深化殡葬改革 厚植生态底色

邵东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近年来,邵东市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以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弘扬文明新风为目标,聚焦群众“逝有所安”需求,因地制宜探索节地生态安葬新模式,推动殡葬事业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位统筹,构建协同推进“强体系”

节地生态安葬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邵东市始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保障。成立民政、自然资源、林草、公安等12个部门的殡葬改革工作专班,研究制定《邵东市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送审稿)》,明确部门职责与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将生态安葬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调研规划。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赴殡葬改革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借鉴公墓建设、政策激励等成功经验。结合邵东丘陵地貌特征与耕地保护要求,开展全域殡葬资源普查,启动《邵东市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科学布局城乡殡葬服务网络,建设万福园生态公墓二期、三期。三是凝聚基层力量。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作用,将生态安葬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党员干部带头、乡贤示范引领”破解改革阻力。

二、设施筑基,打造多元供给“新载体”

邵东市立足地域实际,精准施策建设殡葬设施,提供多样化生态安葬选择。一是建设公园式生态墓园。投资4106万元建成万福园公墓2期,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建设全过程,建成单双穴位生态墓穴4685个,墓穴占地面积远低于传统墓穴标准。园区划分壁葬区、公益树葬区、草坪葬区、花坛葬区,实现“安葬+纪念+生态”功能融合。二是推进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在邵东市殡仪馆建成2个公益性骨灰堂,设计寄存格位2000余个,实现逝者由“入土”变“入室”,每年可节约土地近数十亩。目前已接收骨灰寄存651具,成为城区群众首选安葬方式之一。

三、政策激励,激活群众参与“内动力”

通过“惠民+奖补”双重政策引导,让群众从生态安葬中得实惠。一是扩大殡葬惠民范围。将“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简易卫生棺、简易骨灰盒”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减免覆盖范围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扩大至全市城乡居民。二是强化生态安葬奖补。对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家庭,给予800-3000元不等奖励补贴,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三是实行价格调控。生态墓园墓穴采用成本摊销定价,双穴位墓穴售价控制在周边地区同类墓穴价格的1/3。建立殡葬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严厉打击“坐地起价”等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四、宣传引导,培育文明祭扫“新风尚”

坚持“线上+线下”联动,推动绿色殡葬理念深入人心。一是立体化开展宣传。利用市融媒体中心、政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殡葬政策解读,在城乡主要道路悬挂标语500余条,发放倡议书万余份。结合清明节、中元节等节点,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周”活动,通过村村响以及在各乡镇人口聚集点设点进行案例讲解等宣传方式增强群众认知。二是倡导文明祭扫方式。发布《文明祭扫倡议书》,推行鲜花祭扫、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绿色形式。清明节期间在万福园公墓举办鲜花祭扫活动,参与家庭逐年增加,鲜花祭扫率达70%,禁烧区零焚烧隐患。

五、规范治理,巩固改革成效“硬保障”

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生态安葬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常态化开展“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治理。累计排查整治违规墓葬86处,恢复土地原貌数10余亩。二是加强殡葬市场监管。结合殡葬领域的专项整治、“清明节”、“中元节”,开展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检查,查处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商户10家,推行可降解骨灰盒,免费提供给选择生态安葬的群众。三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殡葬信息管理系统,对万福园公墓墓穴、骨灰寄存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公墓配备1-2名专职管理员,负责日常维护与祭扫服务,确保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下一步,邵东市将持续深化殡葬改革,计划启动万福园公墓三期建设,预期新增树葬、草坪葬等生态穴位3000个;同时进一步完善惠民政策,创新宣传方式,让节地生态安葬成为社会共识,为建设生态邵东、文明邵东提供坚实支撑。

突出三大重点,推动节地生态安葬

攸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2020年以来,攸县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殡葬改革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级民政部门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厚养薄葬、敬老孝亲、遗体火化、丧事简办、绿色安葬、无烟祭祀、慈善为上”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全县火化率稳步提升,县城主城区火化率突破50%。绿色安葬渐成常态,2021年至今全县撒骨灰229例,较好引领了全县节地生态安葬理念。

一、突出宣传发动,凝聚社会共识

2020年启动新一轮殡葬改革以来,攸县坚持线上与线下、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办法持续开展宣传,通过拍摄《加快殡葬改革步伐,造福攸县子孙后代》专题宣传片、编写《殡葬改革顺口溜(攸县方言版)》、编演《终点站》等说唱节目,每年3月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每月召开基层座谈会并将攸县殡葬改革的五项措施在村(社区)微信群转发,推动政策进村到组入户,统一干部群众思想,引导群众改土葬为火葬,积极响应节地生态安葬,全县殡葬改革至今无负面舆情、无干群冲突、无社会矛盾,涌现了一批积极响应节地生态安葬、自愿上缴棺木、签订家庭承诺书、义务志愿开展宣传的先进典型。人民网、新湖南等媒体对攸县推进殡葬改革、实施节地生态安葬的做法予以报道。

二、突出设施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2020年前,攸县仅有经营性公墓1处。为做到“逝有所安”,攸县坚持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一是注重规划,科学指导。先后出台《关于规范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安放设施的意见》《攸县殡葬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提供科学指导。二是部门联动,推动落地。坚持“三不”(不砍树、不硬化、不上推土机)、“三不改变”(不改变土地属性、不改变林地性质、不改变地上植被)、“三园”(将陵园建成公园、装扮成花园、打造成传统孝道文化传播园)理念,民政、发改、自然资源、林业、环保等部门主动作为、无缝对接,按照“占地少、碑卧倒、绿化好”的要求,共同促进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顺利落地。三是捆绑奖补,加快进程。攸县按照省民政厅提出的“一乡镇至少一公墓”要求,有效统筹省市县三级相关殡葬项目资金,实行捆绑奖补,加快推进建设,最高奖补达80万元/个。2021年至今,全县13个乡镇中已有8个乡镇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12处,县城区域建成城市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2处,为节地生态安葬奠定了基础。

三、突出制度完善,做到持续推进

2020年以来,为加快推进殡葬改革,攸县先后出台了18个系列文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推动节地生态安葬。一是严禁散埋乱葬。明确全县范围内禁止硬化坟墓、散葬乱埋、建造“豪华墓”“活人墓”。2024年11月以来,攸县拆除活人墓95座,“三沿六区”散埋乱葬、豪华墓、活人墓、硬化大墓基本绝迹。二是实施惠民奖补。2010年开始,攸县对国家公职人员以外的城乡居民逝世后火化的发放火化补贴。2021年开始,攸县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逝者火化后,骨灰在合法公墓内安葬,单人墓位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双人墓位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墓碑离地高度不超过0.8米以及采用壁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少占地等节地安葬的每例奖励1000元,实行不占地方式安葬(撒骨灰)的每例奖励5000元。2022年12月1日零时起,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实行禁止制造和销售棺木,对于自愿将棺木上缴到合法公墓的,每具棺木可抵扣墓位管理费2000元。三是压实镇村责任。2025年1月起,攸县县委巡察办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巡察工作范畴,列入镇(街道)村(社区)的常态化巡察,有力推动村(社区)干部全面落实“四个及时”(及时掌控信息、及时赶赴现场、及时动员火化、及时介入丧事),有力促使节地生态安葬持续深入推进。

湘潭县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经验材料

湘潭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近年来,湘潭县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殡葬改革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殡葬设施建设、大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在省厅、市局的大力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公益性公墓建设先行先试,节地生态安葬推广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规划引领,构建“一乡一公墓”格局

湘潭县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按照“1+16”县域公墓布局(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16个乡镇级公墓)。截至目前,已建成公益性公墓6处,累计开发墓位超8000个,总用地规模约60亩,通过集中化布局减少分散安葬对土地的碎片化占用。建设全县节地生态安葬区一个,使用可降解骨灰坛在花坛中进行安葬,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安葬,每年可安葬2000人次左右,我县符合殡葬惠民政策的城乡居民实行节地生态安葬享受“零费用”兜底保障。

(二)创新建设模式,推动生态与集约并重

1.“墓在林中”生态设计

推广白石镇“墓在林中”模式,保留原始地形地貌,墓位全部采用卧碑,推广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节地形式,如白石镇公墓规划免费树葬区,乌石镇公墓实现“墓穴区、格位区与绿化区融合”。

2.土地高效利用

采用“分期建设+预留扩展空间”模式,单个公墓一期用地控制在10亩左右,如射埠镇公墓通过紧凑布局,10.6亩土地开发墓位1835个,容积率较传统墓地大幅度提升。

3.多元土地利用方式

探索“土地入股+征收”双模式,石潭镇、乌石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作价入股,减少一次性征地成本;中路铺镇采用永久征收模式,保障用地稳定性。

(三)强化公益属性,落实惠民保障

1.政府定价控成本

由县发改局核算成本并政府定价,墓位的利润严格控制在15%以内,墓位价格大大低于经营性公墓,其中节地生态墓位(树葬)实行免费、格位低价、特殊困难群体管理费全免等政策。

2.国企“建管一体”模式

由县属国企莲乡土地开发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无社会资本参与,确保收益全部用于公墓维护,累计投入3800万元用于殡葬设施建设。

二、工作中存在困难与探索

(一)优化用地审批流程,破解跨部门调规瓶颈

建议省级层面将公益性公墓及村级集中安葬点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专项指标,建立“市县备案、省级抽查”的审批机制,将普通项目审批周期从1年压缩至3个月内,减少跨部门协调环节,明确各层级职责时限。

(二)深化宣传引导与示范创建,推动群众观念转变

以“党员干部带头生态安葬”为突破口,结合村规民约明确禁止私建硬化、石化大墓,要求村级集中安葬点规范安葬;今明两年重点推进“生态安葬示范村”创建(每乡镇1个,共17个),通过典型案例宣传、现场观摩等方式,提升群众对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接受度。

(三)构建多元资金保障体系,缓解财政压力

一是争取中央专项债向公益性公墓项目倾斜,二是设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对选择生态葬的群众给予2000元/户补贴;同时统筹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明确上级补助标准,填补建设资金缺口,确保项目可持续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快项目建设

重点推进易俗河镇城市公益性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开工,新增墓位9500个。

(二)优化设计降成本

全面推广“墓在林中”模式,减少硬化面积,将墓位建设成本尽可能降低,2026年底前实现每个试点村设立一个相对集中安葬点,推广节地生态安葬。

(三)完善长效机制

拟订《湘潭县公益性公墓管理细则》,明确生态安葬奖惩措施,建立“民政+林业+自然资源+公安”联合执法机制,严查违规建墓行为。

(四)拓宽资金渠道

探索“乡贤慈善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补充公益性公墓及节地生态安葬推广资金。

湘潭县将以“逝有所安、葬有所宜”为目标,巩固专项行动整治成效,持续探索“生态优先、惠民利民”的殡葬治理路径,为全省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提供县域实践经验,推动殡葬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侗族树葬”改革引领生态安葬新风尚

芷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

近年来,芷江侗族自治县针对传统殡葬习俗带来的占地、耗资、污染等问题,积极探索推行“侗族树葬”改革,通过“三不一树一挂牌”的生态安葬模式。既保留了侗族传统文化中“入土为安”的习俗,又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双重目标,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助推农村移风易俗的有力举措。

一、提站位强统筹,构建协同高效的推进机制

县委县委政府将推进殡葬改革、生态安葬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机制。

一是领导高位推动。成立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的县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芷江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办法(试行)》《芷江侗族自治县惠民殡葬奖补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实行“一集中两提倡”(集中治丧、提倡集中安葬、提倡火化)殡葬管理,分阶段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全县219个村(居)将生态安葬、文明丧葬、厚养薄葬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通过群众自治促殡葬改革,形成了全县上下齐参与推进殡葬改革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是压实层级责任。将推进殡葬改革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和乡镇履职清单,明确县、乡、村三级责任,形成责任链条。由县领导对18个乡镇进行分片包干,县直单位按7S责任区对县主城区13个社区进行网格化管理,负责责任区域的殡葬改革政策的宣传、劝导和集中整治,同步负责联系乡镇的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和文明治丧工作。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民政部门牵头统筹,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各司其职;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二、尊传统优服务,切实保障群众殡葬需求

坚持疏堵结合,统筹推进移风易俗、生态安葬工作。

一是强化创新引领。创新推行“三不一树一挂牌”(即不圈坟、不立碑、不硬化;种植一棵常青树、悬挂一块纪念牌)模式,“四改一集中”(即改革丧葬观念、改革安葬方式、改革祭祀方式、改革丧事办理,推进集中安葬)的观念升级,并将树葬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实现“软法”与政策结合确保改革有章可循。

二是优化惠民殡葬。出台《芷江侗族自治县惠民殡葬奖补实施细则(试行)》,在县殡仪馆落实我县集中治丧相关规定的居民,可享受“两免两减半(免除遗体接运费、免除骨灰存放费,减半收取吊唁厅使用费、减半收取遗体火化费)”惠民殡葬奖补政策,县殡葬馆基本殡仪服务费用控制在2300元左右。截至目前,共减免收取殡葬服务费 60.7万元。

三是积分奖惩并重。将生态安葬做法纳入县级积分制奖励管理内容,对实施生态安葬的家庭实施积分奖励,积分可换服务、换物品、换福利,形成良性循环,有效激励群众生态安葬内生动力。有条件的村将树葬纳入“幸福基金”管理,对自愿树葬、旧坟改树葬的家庭给予每户800-2000元资金奖励。建立“红黑榜”定期公示,营造鲜明舆论导向,形成良好氛围。

三、重引导除陋习,营造文明殡葬良好氛围

始终注重宣传教育引导,潜移默化地改变群众的丧葬观念和行为。

一是拓展宣传渠道。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宣传、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节地生态安葬理念以及散埋乱葬的危害,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度。发放宣传手册和告知书10万余份,发送文明治丧短信2万余条;组建殡葬巡查组,24小时巡查劝导;成立县殡葬执法队,公布举报电话,全天侯接受群众咨询。截至目前,成功劝导违规治丧行为106起,集中执法3起,取缔违规治丧场所3处。

二是发挥示范作用。引导采用深埋方式安葬和骨灰撒散(深埋),做到“四改一集中”。采用“一备二劝三服四评五公开”工作法,引导村民在治丧过程中实现“四转一降”,并总结禾梨坳乡古冲村经验向全县乡村推广。2022年6月,省民政厅长曹忠平一行专程到禾梨坳乡古冲村调研树葬等工作,对禾梨坳乡古冲村积极探索“侗族树葬”、淡化迷信陋习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三是强化殡葬执法。我县十一个职能部门联合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4处活人墓进行了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在全县推动殡葬改革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0余次,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让“节地生态”取代“散埋乱葬”

桑植县稳步推进殡葬工作

(2025年10月22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桑植县是澧水的发源地,全县总面积3475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299个村(居)委会,28个民族,47万人口,以土家族、白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2%,是少数民族聚集区。桑植原属于国贫县,2020年脱贫摘帽后成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境内九山半水半分田,属于典型的“老、少、边、山、穷”地区,其殡葬改革之难,任务之艰巨,尤为明显。近年来,我县克服困难,坚定不移的扎实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2年被确立为湖南省首批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县。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县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大工作保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2021年就列入我县五项深化改革目标任务之一,并先后召开专题会议8次,县长办公会议1次,县、乡、村三级视频综合会议1次,县委深改会议4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大小会议10多次,研究部署殡葬改革工作,持续整治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在全市率先编制了《桑植县殡葬专项规划(2021-2035)》,确定了节地生态安葬试点村7个,试点社区7个,通过大改小、去坟头、降碑头、迁坟等措施开展坟墓生态化治理1087座。在资金投入上投入2.7亿元新建县级殡仪馆和公墓山,发行专项债券5000万元建设2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和集中治丧场所,同时出台《桑植县惠民殡葬奖补实施细则(实行)》政策,符合减免对象的实行殡葬服务“五项全免”(遗体接运、暂存(冷柜)、火化、骨灰安放、简易骨灰盒或骨灰容器1个),满足丧葬要求的最高奖补6000元,相关费用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在奖惩制度上把殡葬改革纳入全县绩效考核和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移交县纪委监委。

二、全面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利用各类宣传平台,立体式、多层次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扩大殡葬改革影响。在宣传活动中把“厚养礼葬、丧事简办”观念编排进小品、三句半、地方“阳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通过送戏下乡的方式营造浓厚文明殡葬氛围,每年组织送戏下乡150余场次。同时开展殡葬改革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月,清明节集中宣传活动,并制作县级殡葬改革工作宣传片、殡葬改革宣传单页,内容涵盖殡葬改革文件、惠民奖补政策以及丧葬服务指引等,全县23个乡镇累计宣传发放1万余册,各乡镇张贴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海报9000多张。在会议节日中组织召开屋场会1000多场,从上到下,切实宣传殡葬改革“两集中一统一”以及惠民殡葬奖补政策,营造了良好的殡改氛围。在媒体平台中通过联通、移动公司共推送短信200余万条,累计上省、市级媒体微信公众号90多篇殡葬内容,在县城宾馆、酒店、机关户外显示屏投放文明祭扫标语,湖南经视在三湘清风栏目中进行两期专题报道桑植殡改工作。

三、立足实际,稳步提升成效

在专项整治方面“三沿六区”坟墓整治11029座,“活人墓”、豪华大墓拆除2855座,全县118家墓碑生产经营厂家,关停取缔92家,剩余26家按照墓碑标准依法依规制造经营;全县鞭炮销售点由385家缩减到82家。通过殡葬改革工作,大大的降低了群众“丧事负担”,有效破除陋习、推动移风易俗,预计全县每年可节约耕地20亩以上,群众每年可节约墓地购买及治丧费用约5000万元。在基础设施方面新建县级殡仪馆自运营以来,共处置遗体317例,治丧服务203例,火化服务77例,惠民减免及奖补共计185人,财政应拨付减免及奖补资金共计57.58万元,较大程度地减轻了群众的丧葬负担。完善乡镇公益性公墓和集中治丧场所建设,同时利用主体结构安全的老旧村部及闲置学校改建村级治丧场所,形成了完备的县、乡、村三级殡葬基础设施。在移风易俗方面充分利用“屋场会”组织开展文明大讲堂3000余场次,分地域分批次举办全县殡葬从业人员、墓碑生产经营厂家集中教育培训班累计6期,红白理事会培训23期,发动五老、乡贤广泛参与支持殡葬改革,引导村民厚养礼葬、丧事简办,同时,倡导全县党员和干部职工带头宣讲殡改政策,带头拆除已修建“活人墓”,带头执行火化政策,并把丧事简办、厚养礼葬写入村规民约,引导广大群众全面践行移风易俗和节地生态安葬。

桑植县殡改工作成功入选张家界市《十大基层改革案例》,其经验和做法分别在《省深改委简报》、《湖南日报》、《中国社会报》等主流媒体刊文推介,在民政部组织的全国殡葬工作评选中,我局向延超同志荣获“全国殡葬先进个人”称号。自殡葬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大力指导下,虽然我县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周边兄弟区县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相关工作任务,重点开展节地生态安葬试点村(社区)工作,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权益,确保稳步推进我县殡葬节地生态工作。

人民群众“唱主角” 绿色殡葬“树新风”

宁远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从天堂镇“见树不见墓”到五龙山乡民族特色公墓,从禾亭镇“网格化巡查”到湾井镇“三排查双宣传”,生动勾勒出宁远县绿色文明殡葬,节地生态安葬的亮丽图景。近年来,宁远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殡葬改革和节地生态安葬的部署要求,通过“政府搭台子、群众唱主角”,大力深化殡葬改革,一场以“绿色、低碳、文明、惠民”为核心的殡葬改革浪潮正席卷九嶷大地、泽润百姓。

一、群众共治,上下同心除顽疾。散埋乱葬不仅侵占土地资源,破坏生态平衡,更扭曲了孝亲敬老的淳朴民风,群众呼吁整治,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日益高涨。铁拳出击遏增量。组建跨部门联合执法专班,将“三沿六区”明确划定为散埋乱葬严控红线区。通过“网格管理+联合执法”组合拳,形成了强大执法震慑。今年以来已纠正27起违规安葬倾向,依法制止20起违规建坟行为,拆除72处违规扩建坟墓,一批违规建设豪华墓被依法拆除,生态改造。疏导结合减存量。针对重点禁葬区域有主坟墓,县乡两级制定奖补政策支持迁移,村(社区)引领群众自发将先人遗骸迁入公益性集中安葬点;对无主坟或确因客观原因难以迁移的坟墓,采取“深埋平坟”消除坟丘、恢复地貌或“覆土复绿”播撒草种实现生态改造。针对历史遗留散坟,实行“一坟一策”,成功拆除迁移1334穴,生态复绿782穴。专项整治促长效。制定《宁远县殡葬改革暨散埋乱葬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散埋乱葬、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等工作措施,在全县422个村(社区)划定集中安葬点和治丧场所、规范殡葬行业和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等治理重点,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常态长效。

二、群众共守,村民自治树新风。村规民约在移风易俗、化解民间纠纷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引导群众共同遵守,让村民自治成为新风。“一约一会”筑根基。引导修订《村规民约》,将“禁止散埋乱葬、丧事简办、集中安葬、生态安葬”等要求转化为村民共同遵守的“硬规矩”。支持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吸纳2600余名老党员、乡贤等担任骨干。“巧借民力”解难题。善用民智民力,识别并引导转化传统丧葬事务中的“关键人”,引导他们从传统习俗的“坚守者”自觉转变为文明新风的“播种者”和“代言人”,在推广集中安葬、倡导节地生态安葬,用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让文明理念在家长里短中落地生根,真正实现了“群众教育群众、群众带动群众”的生动局面。“正向激励”促互动。设立县乡两级专项奖补资金。对主动选择生态安葬(如树葬、草坪葬),一次性补贴2000元。对推行节地生态安葬、集中安葬点建设、移风易俗宣传等方面成效显著、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村(社区)集体,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形成政策引导与群众意愿的良性互动。

三、群众共享,惠民服务增福祉。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关键在于为群众提供更加环保、节地、经济的殡葬共享服务,用实实在在的惠民服务增加群众福祉。建设集中安葬点惠民生。在遵循“尊重民俗、集约用地、生态友好”原则基础上,由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联合开展实地踏勘,确保选址既符合规划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又能贴近群众需求、获得群众认可。针对山区、林地等复杂区域,力求在节约成本、保护生态的同时,兼顾逝者尊严、土地保护和民族情感,有效化解“无处安葬”的困境。目前,已新增47处集中生态安葬点和324处农村公益性墓地,为推动文明殡葬奠定坚实基础。强化公益回归惠民生。加快落实惠民措施,2025年10月13日已收回县民营殡仪馆经营管理权,切实保障殡葬服务公益属性。通过“降价普惠”与“奖补引导”双轮驱动,提升群众对文明殡葬的获得感。县殡仪馆率先“瘦身”服务收费,单人墓位价格从9800元降至4500元,降幅达54%,同步公示收费清单,实现“阳光收费、明白消费”。引导观念转变惠民生。构建“线上+线下”全覆盖的立体宣传网络,运用自媒体平台,深入解读生态安葬、移风易俗政策,累计播放量超百万次;召开1500余场村民大会,14余万份倡议书、宣传手册走进千家万户。通过广泛宣传,新增150余穴草坪葬、树葬,节地生态安葬成为新风尚。

从“乱坟岗”到“生态园”,从“攀比厚葬”到“简约追思”,宁远县“散埋乱葬”得到根本遏制,节地生态安葬成为群众认可的新风尚。下阶段,宁远县将以殡葬领域专项整治为契机,持续深化殡葬改革,让文明殡葬理念深植民心、结出更丰实成果。

深耕殡葬改革实践 书写生态安葬新篇

吉首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近年来,在国家民政部政策指引下,在湖南省民政厅大力支持下,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吉首市始终将殡葬改革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锚定节地生态安葬核心目标,攻坚克难、探索创新,不仅实现了殡葬领域 “破旧俗、树新风” 的深刻变革,更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湘西特色经验。2021年我市殡葬改革典型做法获湖南省政府推广;2022年成功入选首批全省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单位;2023年吉首兴龙陵园实业有限公司成为全省首家殡葬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改革成效持续显现。

一、坚持惠民导向破难题,筑牢生态安葬群众基础。

自2020年6月湘西州拉开殡葬改革帷幕起,我市以 “活人墓” 专项整治为突破口,紧扣“为发展腾地、为生态增绿”核心目标,率先启动整治工作。通过全面摸排登记火葬区内已建成的“活人墓”,制定出台《吉首市惠民殡葬奖补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拆墓换位”政策 —— 对改革前登记在册的“活人墓”,墓主按规定自行拆除平毁后,去世可免费获得公墓山基本墓位,有效化解政策推行与群众诉求的矛盾。同时,全面落实 “减、免、奖、补、换” 五维惠民举措:墓位费减半,遗体接运费、3 年骨灰寄存费全免;非火化区自愿火化、选择生态安葬的群众奖励3000元,普通群众墓位费补贴2000元。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拆除 “活人墓” 3890 座,完成墓位置换573座,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豪华墓、大墓采取种植绿被遮挡,发放奖补资金2774.7万元,为群众节约治丧成本超2.5亿元,以实实在在的惠民成果,让群众主动参与、支持生态安葬,夯实改革民意根基。

二、聚焦标准建设强服务,提升生态安葬专业水平。

为适配湘西少数民族殡葬服务需求,我市立足实际、整合资源,一是积极推行湘西州《殡葬“一站式”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将遗体接运、存放、沐浴、整容、告别、火化、骨灰寄存、安葬等全流程服务纳入统一管理,实现 “群众办事少跑腿、服务流程更规范”;二是在陵园建设中突出生态属性,大力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式,并创新墓碑设计 —— 采用“景观融合型”样式,不建高碑,将盖板与墓碑结合隐于杜鹃花丛,搭配可拆卸组合结构,既便于施工、保护水土,又兼顾美观与实用。同时,通过“按需建设”模式降低墓碑采购成本,严格控制墓位面积,将原占地超20平方米的土葬墓,压缩至0.5-0.8平方米的火葬墓。5 年来,累计节约用地17.1万平方米,保护森林植被256亩以上,有效遏制“青山白化”、杜绝“散埋乱葬”,实现火葬区火化率、集中治丧率、节地生态安葬率 “三个 100%”,改革期间保持 “零信访”。农村非火葬区自愿火化325例、非禁葬区自愿集中安葬112例,对骨灰进行深埋,不留坟头、不圈坟立碑,由属地乡镇街道进行后续骨灰去向的跟踪管理。

三、深化移风易俗树新风,巩固生态安葬长效成果。

我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移风易俗与生态安葬深度融合,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定标准、强考核,把 “治陋习、树新风”纳入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和村规民约,在已略乡试点推行白事“233”标准(非直系亲属随礼不超200元、酒席每桌不超300元、治丧时间不超3天),依托红白理事会建立“移风易俗红黑榜”,并与文明家庭考评挂钩,今年以来已推动16起丧事简办,为村民直接节省开支30余万元。二是严整治、优引导,联合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连续5年开展殡葬用品市场整治,投入20余万元,在春节、清明节期间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推广使用“云上清明”微信小程序,引导群众选择网络祭扫,减少传统祭祀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三是挖文化、树品牌,深度挖掘丹青清明歌会 600 余年历史文化价值,以“插柳追思・放歌祭祖”替代上坟烧纸,既传承苗族特色文化,又倡导文明环保祭祀方式。该活动于 2023、2024 年连续两年获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成为以文化力量助推生态安葬、涵养文明新风的典型范例。

冷水江市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典型做法

汇报材料

冷水江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近年来,冷水江市深入贯彻殡葬改革决策部署,以“节约土地资源、守护生态环境、弘扬文明新风”为目标,扎实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通过政策激励、设施完善、宣传引导等多重举措,成功打造以江河葬为特色、生态墓位为支撑的殡葬改革样板,取得显著成效。

一、工作背景:破局传统,锚定生态方向

冷水江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土地资源尤为珍贵,同时受梅山文化“入土为安”传统观念影响深远,传统墓葬占用土地多、破坏生态环境、加重群众负担等问题日益凸显。为破解这一难题,我市自2015年起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将节地生态安葬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移风易俗的重要抓手,逐步构建起政策完善、设施齐全、服务优质的生态安葬体系。

二、核心举措:多维发力,打造特色样板

(一)建强生态载体,夯实节地基础

我市聚焦“少占地、不占地”安葬需求,重点推进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在智马山公墓周边规划建设生态安葬区,精心打造占地仅0.2平方米的节地型墓位,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节地生态安葬墓位150个,到目前为止已安葬61个。根据我市惠民政策规定“革命烈士、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城乡低保对象及农村人员死亡后实行火化的,葬入市公墓且购买符合相关条件公墓的,由市财政承担40%的购墓费用”,对上述对象葬入节地生态墓实现了“零负担”安葬。这些墓位均采用小型化、生态化设计,与园林景观有机融合,相较于传统墓葬,节地率达80%以上。同时,依托殡仪馆现有基础设施,完善骨灰寄存、祭扫服务等配套功能,为群众提供“接运—火化—安葬”一站式服务。

(二)聚焦江河葬,打造典型示范

我市充分利用境内水资源优势,将江河葬作为节地生态安葬的重点推广方向,形成标准化、人性化的特色做法。

1.政策激励护航:在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政策基础上,我市规定“对实行树葬、草坪葬、花葬、江河葬等绿色生态葬法的给予2000元/例的奖励”,实现“文明办丧不花钱、生态安葬有奖励”,优惠力度位居前列。

2.规范仪式流程:对实行江河葬的开展骨灰撒江仪式,流程涵盖、追思仪式、骨灰撒放、集体鞠躬等环节。安排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为家属提供情感慰藉和流程协助,让生命以庄重而诗意的方式回归自然。

3.强化宣传引导:通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在市区、各乡镇(街道)人员密集的场所、大街小巷、殡仪馆通过集中宣传和常态宣传方式,利用清明、中元等传统祭扫、祭祀节日,运用定点宣传、流动宣传江河葬优势,结合典型案例消除群众顾虑。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江河葬111次,参与群众达500余人次,发放惠民奖补资金22.2万元,生态安葬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三)健全保障机制,提升推广效能

1.强化政策支撑:实行惠民100%覆盖,对本市辖区范围内有本市户籍的所有公民死亡后,自愿实行火化的均可享受惠民政策。同时最大力度实现“基础服务+延伸保障”双减免——除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全免费外,还对48小时礼厅租用、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普通骨灰盒、卫生纸棺免费,2万元以下公墓优惠,生态葬(江河葬、草坪葬等)每例奖励2000元。2019年至今惠及群众1475人,共发放殡葬惠民资金703万元,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2.完善设施建设:2010年我市殡仪馆升级相关设施,达到国家三级殡仪馆标准,新建火化车间及综合服务楼,同步对公墓环境进行绿化美化,营造肃穆温馨的生态安葬氛围。

3.严格专项整治:开展私建大墓、违规治丧点等问题排查整治,为生态安葬工作扫清障碍。

三、工作成效:生态增效,文明新风渐浓

(一)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150个节地生态墓位及江河葬等安葬方式的推行,有效节约了国土资源,有效缓解了土地资源紧张压力,为城市生态保护预留了发展空间。

(二)群众负担持续减轻

惠民政策与奖励机制叠加,使平均每例生态安葬较传统墓葬减少支出1万元以上,切实将“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三)文明风尚日益形成

我市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宣传工作,经过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越来越多群众主动选择江河葬、节地安葬等生态方式,封建迷信丧葬行为逐渐减少,“厚养薄葬、生态优先”的文明新风在城乡蔚然成风。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扩容生态设施:计划新增生态安葬墓位300个,拓展骨灰堂壁葬区域至15000个格位,进一步满足群众多样化安葬需求。

2.深化宣传引导:结合清明、中元节等节点,开展“生态安葬主题日”活动,通过典型事迹宣讲、现场观摩等形式,增强群众接受度。

3.健全长效机制: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加强生态安葬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奖励补贴申领流程,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下一步,冷水江市将持续深化殡葬改革,不断创新生态安葬模式,让“入土为安”变为“向绿而生”,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注入更强劲动力。

衡山县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探索实践

衡山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近年来,衡山县积极探索实践,倡导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殡葬新风,着力推动殡葬行业绿色转型,在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领导重视,形成工作合力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成立了县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调研殡葬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结合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不断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殡葬体系;加大财政投入,新建了衡山县殡仪馆、衡山县寿岳园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机构;做好政策指导,明确了寿岳园公墓为城市公益性公墓,同时统筹协调各部门完成了寿岳园公墓政府定价;大力整治殡葬领域违法行为,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活人墓、硬化大墓开展了排查整治,拆除活人墓27座,整改硬化大墓14座。

二、合理规划,完善设施建设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土地资源紧张,传统殡葬模式面临转型压力,生态安葬成为破解困局、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路径。为节约土地资源、保护自然环境、推动移风易俗,衡山县经过调研,在衡山县寿岳园公墓规划建设了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区约300穴。这些葬位共占地12亩,零硬化地面,植被覆盖率达60%,人均占地减少80%,费用降低70%,显著减轻群众负担。后续,我县将根据群众需求,结合政策要求,合理增加墓位‌,不断完善生态安葬区设施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政务场所、农村集市、“村村响”、村文化墙等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宣传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生态节地安葬政策规定和典型事例,持续营造厚养薄葬的浓厚氛围。聚焦重点节日,开展广泛宣传。清明节期间在陵园开展鲜花换鞭炮活动,中元节期间发布《文明祭祀倡议书》,免费向祭扫群众提供600支菊花,通过横幅、广播、宣传册等方式倡导无烟祭扫、绿色祭扫、生态安葬,并向城区内群众发送了6万余条倡导文明祭扫短信。“逝有所安”、绿色、节约的殡葬文明新风逐渐形成。

四、落实政策,引导群众参与

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采取节地生态葬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群众真正享受到节地生态安葬带来的实惠。‌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对采用树葬、草坪葬、格位存放等少占地方式安葬的,奖补1000元;对骨灰撒散等不占地安葬方式,奖补1500元。特殊群体(如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等)额外补贴300元。截至目前,已落葬29穴,其中在县殡仪馆寄存的21具无名尸骨灰进行了统一安葬(树葬)。

节地生态安葬是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的重要一步,我县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不足和短板。虽然通过宣传引导,生态安葬近年来逐渐被社会关注,但在实际推广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人们对生态安葬的接受程度普遍偏低,传统观念影响较大,尤其在农村地区,许多人认为只有土葬才能体现对逝者的尊重。部分家庭担心选择生态安葬会被周围人议论“不孝”,一定程度影响了节地生态安葬的推广。

我县民政部门将持续推进生态安葬墓地建设,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群众对生态安葬的认同感和接受度,争取节地生态安葬率持续提高,进一步强化殡葬队伍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探索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殡葬文化,实现生态、经济、文化和社会效益的多赢。‌

来源:安乡县民政局

作者:民政局

编辑: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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