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1月15日讯(通讯员 管丽)1月14日晚,湖南省株洲荷塘交警大队二中队开展酒驾整治,6名驾驶员因酒后驾驶被交警逮个正着。这6名驾驶员分别处罚罚款2000元、扣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你好!请将车辆靠边接受检查。”1月14日晚上8时许,一辆湘BU43**牌照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从株洲市荷塘区红旗路由北往南行驶,行驶到红旗广场时,被执勤交警拦下例行检查。交警将手放在驾驶员嘴前,要求当事人哈气,随后将手放到自己鼻子前一闻,有股酒精味。于是,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员的酒精含量为21.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驾驶员胡某是90后小伙,得知自己属于酒后驾车,一直辩解自己只喝了一杯啤酒。原来他与朋友聚会喝些啤酒,自认为休息了一下午应该就不会有事,但体内酒精仍未散去,依旧属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处还要罚款2000元、扣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胡某直呼不值得。
据荷塘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周伟介绍,当天晚上从7点到9点30分开展酒驾整治,共查获6起酒后驾驶行为,也是今年1月1日起新规执行以来,荷塘区首次查获的酒驾。“酒后驾车”也会是交警部门整治行动重点之一。
据交警介绍,1月1日新交规颁布以后,酒驾的处罚也有了变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满12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来源:红网
作者:管丽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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