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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3次不检验机动车强制报废 5月1日前快去送检

来源:红网 作者:黄娟 编辑:李欢 2013-01-18 09: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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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6日,“连续3次不检验,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今日,长沙市交警支队权威解读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将实施强制报废,新规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截至今日,长沙已有65535辆机动车因连续未检而面临强制报废。提醒广大车主,5月1日前赶紧检验。

 6万机动车面临强制报废

 “新规最大变化就是新增了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面临强制报废。”长沙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指导科科长张正表示,5月1日后,机动车连续3次不检验,将被强制报废。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3次未检验并非连续3年不检验,非营运小型汽车前6年是两年一检,6至15年是一年一检,15年后就是半年一检验。

 记者从车管所了解到,截至今日,长沙连续3次未检验的机动车有65535辆,其中小型汽车有41183辆。

 提醒各位车主,5月1日新规实施前抓紧去检验。否则,除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外,逾期未年检,车主还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扣3分的处罚。

 行驶60万公里建议“退休”

 新规明确了各类机动车的“退休”年限,其中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等。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等无使用年限限制。

 尽管未限制非营运小车的使用年限,但新规明确将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车辆进行引导报废,其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行驶上限为60万公里。

 对此不少驾驶员表示,私家车主每年使用车辆的行程不同,和“使用期限15年”的老规定相比,新规更人性化。

 同时,新规还取消了机动车延缓报废规定。按原来的规定,达到使用年限后可以申请延缓报废,检验合格后可以延长报废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使用年限一半。现在,只要达到了使用年限就必须报废。

来源:红网

作者:黄娟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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