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李清彪带队来安乡就《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立法调研。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杜强,部分县直单位相关负责人和乡镇、村(社区)代表参加座谈会。
会议现场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社区文明、农村文明、公共秩序及《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定位、主体范围、职责划分、章节条文等内容和实际运用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在听取各方发言后,调研组和参会人员进行了探讨交流,并对《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杜强认为,《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立法,既是形势所逼,也是人心所向,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践,是全面法治化社会的关键标志和最广泛的支撑,关乎每一个人、每一个层面、每一个环节,是重要倡导性条例。他希望,能抓好建章立制,做好“破”“立”文章;能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参与立法过程,最终制定出一个可操作性强、施行效果明显的市民文明行为守则或规范。同时,他希望《条例》中不仅要有法的体现,更能突出地方特色、实现城乡有别,让文明行为立法更具有针对性。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李清彪对大家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了衷心感谢。他指出,《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需要,是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适应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是进一步提升公民道德修养的现实需要,大家要充分认识到出台《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重要意义;要突出重点,认真联系常德实际,使其便于操作;要高度重视,形成工作合力,积极配合和倡导文明新风。他表示,调研组将认真整理归纳意见建议,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充分发挥立法在文明建设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文明行为立法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来源:安乡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 云
编辑: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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