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安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社会通报2025年2月份“五大曝光”行动相关情况。
(一)典型案例
近日,常德安乡,小型客车驾驶人潘某由西向东穿越中央隔离带逆行行驶至深柳镇孟家洲社区17组路段,向北左转弯驶入非机动车道时,与由东往西直行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后载杨某)相撞,造成王某、杨某严重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幸而,王某、杨某均已佩戴头盔,并无生命危险。
经民警认定,此次事故小型客车驾驶人潘某负全部责任。摩托车车驾驶人王某无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第十八项对小型客车驾驶人潘某逆行、进出道路不按规定让行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300,记3分的处罚。
民警温馨提示:逆行危险大,切勿以身试法。骑行摩托车,戴好头盔是关键。
(二)突出违法曝光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
湘JD70216
违法地点:安乡县洞庭大道与文贤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6分,罚款200元。
湘JDT2318
违法地点:安乡县洞庭大道与文贤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6分,罚款200元。
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湘JHN981
违法地点:安乡县深柳镇深柳大道国土局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RE002
违法地点:安乡县深柳镇洞庭大道城北小学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湘JYX558
违法地点:安乡县安乡大道与深柳大道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RE510
违法地点:安乡县安丰乡出口洲码头S223出口洲三岔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未系安全带
湘J9V527
违法地点:安乡县纯银路与围庵路交叉路口(北向南方向)
处罚措施:记1分,罚款50元。
湘J9P933
违法地点:安乡县洞庭大道与文贤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1分,罚款50元。
道路上逆向行驶
湘JRK328
违法地点:安乡县文昌路与安乡大道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SD368
违法地点:安乡县长鹰圆盘至沿河路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来源:县交警大队
作者:县交警大队
编辑:安乡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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