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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开展城区违法停车和摩电集中整治的通告

来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安乡融媒 2025-05-28 10: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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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摩托车、电动车、小型汽车早已进入了千家万户,我县县城区的小街小巷改造工程项目也已经逐步完工。为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营造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依法长期开展城区违法停车和摩电通行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机动车违法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盲道和人行道以及绿化带停放;严禁不按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停放及越线停放。所有新建完工的巷道以及文艺路、五总街、民主街、潺陵路、昌颐路、沿河大道等为严管街道。

二、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道路范围内非法设置、损毁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严禁擅自在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使用废旧车辆长期占用停车泊位,影响其它车辆停放。

三、严禁摩托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车辆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闯红灯、逆向行驶、酒后驾车、非法改装和炸街扰民。摩托车、电动车严禁加装遮阳伞棚,驾乘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四、严禁车辆占用道路从事流动摆摊、宣传促销、车辆销售、摩电维修、店外洗车修车等经营活动。

五、凡违反以上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文明关乎着每一个人的形象,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参与者和践行者,争做有素质的安乡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安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5月27日

来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安乡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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