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乡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等违法行为,并查处了3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一、案例1
11月7日,安乡县交通运输局在三岔河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成功查获一起无证违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了一起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湘A17MR6的封闭式货车形迹可疑。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货箱内装有烟花爆竹,且驾驶员无法提供车辆危险货物运输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经查,驾驶员刘某在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车辆也不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情况下,为牟取利益,私自承接该批烟花爆竹销售。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目前,涉案车辆及烟花爆竹已被执法部门依法扣押,并转移至专用危险品仓库安全存放。当事人刘某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二、案例2
11月14日,安乡公安局联合多部门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在三岔河镇查处一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在行动中发现,三岔河镇商户向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且存储场所不具备安全资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从外地购入烟花爆竹107余件,存放于自家商铺内对外销售。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安乡县公安局依法对涉案非法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给与违法行为人向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三、案例3
11月14日,安乡公安局联合多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在下渔口镇查处一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在行动中发现,下渔口镇商户肖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且存储场所不具备安全资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从外地购入烟花爆竹114件,存放于自家居民房内对外销售。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安乡县公安局依法对涉案非法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给与违法行为人向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来源: 安乡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安乡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安乡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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